“不定时炸弹”掉落高速路引发车祸,道路安全再次受挑战


现代快报新闻报道,一个小小的抛洒物,就有可能演变成一场危及公众安全的灾难。不论是一枚塑料瓶,还是掉落的货物,都可能化身为道路上的”不定时炸弹”。特别在高速公路上,抛洒物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普通公路的数倍,频繁发生的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一大隐患。

据了解,近日在启扬高速南通段上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在启扬高速启东段 22 公里处,路中间突然出现一大块橡胶皮带,导致接连有两辆小轿车因避让而发生交通事故。白色的轿车为躲避橡胶皮带,紧急向旁边避让,不料撞上了路边护栏,车身右侧损坏严重。而一辆黑色轿车同样为躲避橡胶皮带,也发生了撞车事故。

接到报警后,南通交警高速八大队立即赶往事发地点,他们很快地清理了现场,消除了危险。但幸运的是,这两起事故只有车辆受到了损失,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高速交警立即找到了肇事司机,并为两位受伤的车主开具了事故认定书。

在详细调查之后,交警发现这块橡胶皮带原来是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掉落的。在事发时,由于货物并没有被牢固地绑扎好,这块橡胶皮带就从车上掉了下来。由于半挂车本来就长且行驶速度较快,驾驶员并未发现这一异常情况,而就这样,这块橡胶皮带成为了高速公路上的”不定时炸弹”。

事发之后,交警认定,肇事的半挂车驾驶员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载物应符合核定载质量,严禁超载;遗洒、飘散载运物,载物撒漏的,将会被处以200元罚款。若抛洒、遗落物品造成事故,肇事者需承担事故责任。

高速交警对此也发表提醒,特别是长途驾驶员,应注意车辆按时年检,确保车辆机件的完好,定时检查轮胎,防止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另外,运输沙、石等货物的车辆,需要使用篷布遮盖,严禁抛洒货物,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