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揭示逃债行为后果:女子转赠财产被追回1221万元


在金融交易频繁的社会背景下,债务人逃避债务的行为并不鲜见,然而这种行为会遭受怎样的法律制裁?一则发生在福田区的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教训。

此案源于2014年何女士为一笔2500万元的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人黄女士借出。然而,该笔借款最终逾期未能偿还,于是黄女士便将何女士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何女士需对这笔巨额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遗憾的是,何女士资产不足,导致债权部分得不到执行。

随后,在2020年,黄女士意外发现,何女士的丈夫许先生在2015年花费了2442万元为其女儿小许购置房产。经过调查了解,这笔购房资金原来是由何女士的父母转账给许先生,再由许先生转给小许的。黄女士认为这笔款项理应视为许先生和何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许先生这一无偿转让行为,是恶意转移财产,企图逃避债务。

基于此,黄女士将何女士、许先生以及小许三人一同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二人给小许的赠与行为。法院审理发现,许先生所转账的款项是在其与何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许先生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这是小许的个人财产。同样,也没有证据表明何女士与许先生曾对该笔款项的归属做出约定,于是这笔转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确认了款项的性质后,黄女士作为债权人提出的撤销请求受到了法院的支持。因何女士未能偿还借款,其赠与给小许的购房款损害了黄女士的合法债权,依据法律,黄女士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小许的1221万元财产。最终,法院裁决支持黄女士的请求,要求小许返还1221万元给何女士。

法官在此次案件判决中指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后,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益。这是民法典中赋予债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旨在遏制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故此,面对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应积极依法行使撤销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提醒债务人守信用,按时偿还欠款,切勿采用不当手段逃避法律责任。债权人在遭遇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时,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并收集相关证据,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