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部日前对外发出一项严正声明,就近期一些地方被称为“生态环境监察员”的组织和人员对企业进行所谓的检查活动表示抵制和警告。生态环境部再次明确表明,他们并未与任何自称为“生态环境监察员”的组织或个人有任何形式的联系,更没有向他们授予或委托进行任何检查活动的权力。
据了解,这些所谓的“生态环境监察员”以种种理由对各类企业进行“检查”,其实质往往是以强行收取费用、威胁或其他方式进行敲诈勒索,严重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为进一步保障企业及社会大众的权益,生态环境部再次强调,任何合法的环保执法检查,环保执法人员必须出示由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同时具有专门的生态环境执法标识。这是每一个环保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活动的基本准备,也是社会大众鉴别真实环保执法与诈骗行为的重要线索。
生态环境部对此强烈谴责,并呼吁全社会应提高警惕,做到严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此类诈骗行为,应立即上报并向公安部门举报。生态环境部也明确表示,对于这种侵犯公共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诈骗非法牟利的行为,将保留使用法律手段追责的权力。
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将坚决维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正确导向、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在这个关系到每个人生活、工作和创业环境的重要问题上,每个公民都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受益者。因此,所有人都有义务维护好生态环境这一公共利益,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有权利扰乱这一秩序,也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能够逃脱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追究。
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才能共同维护和构建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守护住我们共有的蓝天绿水,守护住我们共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