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大赛疑点多:一个作者独揽12项大奖,值得深度探讨”


最近,由河南方城县文联主办的文学艺术有奖征文活动,结果公布后引起轩然大波。公开资料显示,拥有超过20篇获奖作品的列表中,有12篇出自同一名作者之手。据网络截图显示,方城县文联官方公众号”裕州心声”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的《”清风方城”文学艺术作品有奖征文获奖名单揭晓》中,表明承办这场征文活动的是方城县纪委监委、方城县文联、以及多个相关协会和《裕州心声》编辑部。获奖名单一出,立即引发了众多争议。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同一名作者竟获得了12篇获奖作品。

除此之外,全体23篇获奖作品中,只有5篇的作者并未出现在《裕州心声》编辑部的名单上。本次征文活动的承办方就是《裕州心声》编辑部。这就引发了疑虑:负责承办活动的机构,大部分参赛者和获奖者都是其内部人员,这种行为能被认为公平吗?这看似是多个部门联合举办的正规征文活动,实质上更像是内部人员的”私人专场”。

例如,《裕州心声》编辑部的18篇获奖作品,其作者的身份覆盖了总编、副总编,主编、副主编,以及编委和策划等全员,看起来像是编辑部内部的一场闹剧。这一点表明这家编辑部对于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度”高得难以置信,全员都参与了进来。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却正是这种行为,将最基本的评选公正和职业操守抛在了一边。

在事件曝光后,作为活动主办方的当地文联负责人回应表示,这份引起轩然大波的获奖名单只是初步结果,”还没经过主办方同意,就被发布到网上”。然而,即便是初步结果,它的存在也是荒谬的。毕竟,让承办方的人员参与评选,本身就违反了最基本的中立原则。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评选的公正性如何保证。即使最终获奖者不是承办方的工作人员,但在承办方人员参赛的那一刻,活动的公正性就已经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面对这种情况,主办方究竟有没有做出基本的把关和审查?一般情况下,一个好的主题征文活动,除了需要明确主题,立意良好,还需要主办方和承办方进行大量的前期调研,宣传推广,吸引足够多足够好的作品参与,并经过公开公正评选,才能产生出实至名归的优胜者,并对社会产生正面的价值引导。这次方城县的征文活动,虽然初衷是好的,但是操作手法却让人匪夷所思,还没结束就搞砸了,留下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