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 文 / 摄)一个购房者的喜悦由于产权年限的意外发现而变成了焦虑,近日,现代快报96060热线接到了市民贺女士的投诉,她在南京江宁区九龙熙岸花苑小区认购了一套价值超过六百万元的房子,却在交完定金后发现,所购新房的产权仅剩五十年。
贺女士是湖北籍市民,在南京定居多年。为了照顾年迈父母,她希望能换一套更宽敞的住所。去年九月,她和丈夫来到了九龙熙岸花苑,并被一套四室两厅两卫的洋房吸引。当时,贺女士被房子宜人的位置和舒适的户型所打动,于是毫不犹豫当场支付了十万元定金。
但是,欢喜没有维持多久。贺女士称,在交款后不久,通过查询发现小区的土地使用权起始年限竟然是从2003年开始,到2073年到期。这使得她意识到自己即将拥有的房子产权实际年限只有五十年,而不是新房应有的七十年。据她回忆,当时销售人员并未明确告知拿地时间,若知情,她断不会立即决定交付定金。
面对这种窘境,贺女士试图退还定金,却被售楼处的服务人员拒之门外,原因是她在交定金前已被通告土地使用年限。现代快报记者随后联系上了销售孙悦,她坚称自己已向贺女士告知了土地拿地时间,并将其记录在案。
九龙熙岸花苑的开发商南京达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销负责人陈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们团队一向在向购房者介绍房源时,都会提及土地使用年限,同时在售楼处可见位置公示了土地权属情况。陈杰对贺女士所言的“销售未告知”提出质疑,并强调公司在该事件中无过错,无需退回定金。
贺女士对此回应表示,她将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双方对于购房合同中的土地使用年限认知分歧,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跟进此事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