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影视公司胜诉 郑爽需支付超9000万元赔偿金


最新资讯显示,知名女星郑爽涉及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有新的进展。据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天眼查”披露,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郑爽之间的合同争议案件,现已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下达强制执行命令,涉及金额高达9050万元人民币。

此案源起于2016年初,当时海宁东开之星与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署《策划服务合同书》,约定由后者负责策划相关影视作品,并聘请郑爽出演女主角一职。合同期限自2016年2月15日至同年5月10日期间,所有工作日共计70天。按合同规定,海宁东开之星应阶段性支付郑爽策划服务费总计3050万元人民币。

不久之后,根据该合同的条款,如果郑爽因违法犯罪行为或不良记录而遭受国家相关部门封杀,从而影响影视项目的拍摄和播放,海宁东开之星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酬金及赔偿经济损失。与此相对应,宁东开之星曾分多次向郑爽支付了合计305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费。

然而,跳转至2021年,郑爽因税务问题及代孕等事件备受争议,严重影响其在影视行业的形象及作品的正常运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郑爽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和逃税行为,终被处以近3亿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作为结果,郑爽的多部作品被下架,并遭到业界的广泛抵制。

法律争端随之而来,海宁东开之星将郑爽告上法庭,并最终在2021年12月获得法院支持。一审裁定郑爽需返还服务费3050万元并赔偿6000万元经济损失。郑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2022年7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除上述案件外,郑爽及其个人独资的两家工作室因服务合同纠纷,亦在今年7月新增了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郑爽主演电视剧《绝密者》的出品方。风险信息表明,包括当前执行的9050万元在内,郑爽及其工作室已累计被执行约1.28亿元人民币。

案件的持续发展和此次执行命令的下达,对于郑爽个人和其涉及的公司无疑是重大的打击。对于娱乐圈来说,这再次提醒公众和行业从业者,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名人公众形象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微妙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