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网络上热议一场有关电影《杀手莱昂》涉嫌剽窃《女煞葛洛丽亚》的风波愈演愈烈。然而,这一指控穿越了三十年的时空,其实在《杀手莱昂》于1994年首映时,观众间关于两片的对比讨论已旧事重提。
《杀手莱昂》的编剧与导演吕克·贝松此次被批剽窃,却显得一片混乱,缺乏对电影创作实践和现代版权边界的深刻理解。若论剽窃,吕克·贝松还有更确凿的前例。2016年,他参与的《太空一号》因抄袭约翰·卡朋特导演的《纽约大逃亡》,最终被巴黎上诉法院定罪,赔偿了45万欧元。
在创作行业,知识产权的界线是法律严肃讨论的核心。当《杀手莱昂》刚出现,热心影迷向《女煞葛洛丽亚》投去目光,情有可原。不论从基本设定还是人物构造,《杀手莱昂》与《女煞葛洛丽亚》均有若干相似之处,如同许多电影作品中常见的“独狼带崽”等经典主题的延续。
但一旦深入两部电影的剧情与背后逻辑,它们的风格迥异。莱昂和葛洛丽亚虽然同涉黑帮题材,但只是表层相似而已。从人物关系看,《杀手莱昂》更接近1973年的《纸月亮》,在这部影片中“临时父女”伴随成长。
对影片争议当中,不乏类比和引用他作存在。《午夜钟声》凸显奥逊·威尔斯对莎士比亚作品的再创作,而加斯·范·桑特将其现代转译后,造就了《我私人的爱达荷》。土耳其导演锡兰毫不掩饰其作品《冬眠》和《野梨树》与契诃夫戏剧之间的关系。
电影创作并非单纯模仿,而是复杂的跨时间和风格的重构过程。例如,瑟克导演的《深锁春光一院愁》、法斯宾德的《恐惧吞噬灵魂》以及海恩斯的《远离天堂》虽情节类似,但各自的风格和表现形式有明显区别,正如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所强调的,作品的价值在于表达的样式和意义的变化。
因此,归罪于《杀手莱昂》抄袭《女煞葛洛丽亚》,未免失之简略。两者在情节上或有外壳相近之处,但就样式和深层意义而言,它们几乎处于平行宇宙中。吕克·贝松借鉴并拓展了“孤狼带崽”类型;相比之下,《女煞葛洛丽亚》则以现实主义手法探讨了黑帮背景下的人际关系问题。
不论这场闹剧怎样发展,观众因此重温经典,或许也算是网络热议给文化传承带来的意外贡献。毕竟,每一部电影都是创作者对叙事元素的重新解读和个性化表达,抑或是对前作的致敬与变奏,而非单纯的剽窃行为。在探讨影视创作的同时,也让我们重新审视那些经典,体会创作者如何在巨人的肩膀上书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