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称,他的家乡,位于江苏盐城的一个农村,当地的网格员要求他的父母每人缴纳20元的“人口费”。这位网友质疑了这种收费行为的合理性,并分享了一张票据,票据上“负担项目”一栏填写的是“人口×2”,标准为20元,总计40元。票据的公章上清晰地印有“盐城”两字。这位网友此前在社交平台上说过他的家乡是盐城东台市。
10月26日中午,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向媒体回应说,“人口费”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这笔费用是农村为了建设公共设施而向村民筹集的资金。他继续解释,这笔资金是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筹集的,每人20元的数额也是合乎规定的。“这是经过村民代表讨论同意的,钱是交给村里的,并非是上级政府收的。”
据这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盐城只有少部分农村还在收这笔资金。另据纵览新闻报道,盐城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农村社会事业科)的一名工作人员阐述,“筹资筹劳”是两个层面,‘筹资’是按照人口收费,从刚出生的小孩到八九十岁的老人,这个钱都收。‘筹劳’是按照劳动力,对在劳动年龄阶段的人收取。两者相加,最多收取84元。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此费用需要根据村内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收取。“有的村集体有钱,就不收了。有的村集体没什么钱,就需要收。”他说。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从2013年起,一事一议筹资苏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5元,苏中和苏北地区每年每人不超过20元。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人口费”的收取确实有其法制依据,但也需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履行议事、审批、公示等操作程序,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确保各项收费准确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