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投注揽获2.2亿大奖后税务归属争议不断


江西彩民”花10万元买彩票中2.2亿”这一消息近日在网络上掀起了热议浪潮。12月2日,在南昌一家彩票销售点,一位幸运儿豪掷10万元,购买了近五万注号码相同的福彩快乐8游戏”选七”的玩法彩票,而当晚他竟然全中了”选七中七”的大奖,总汇了2亿多元的奖金,这一幸运事件吸引了无数目光。

12月5日,这位中奖者现身江西省福彩中心兑奖,他表示:”我就是那个快乐8大奖的得主。”根据中国福彩网发布的信息,”快乐8″选七玩法第2023322期开出的号码是”40、41、42、44、63、64、65″,当期一等奖共中出50159注,每注金额为4475元。也就是说,这位购买了49250注的中奖彩民,将获得约2.2亿余元的奖金。

通常情况下,”选七中七”的大奖金额是固定的10000元,但由于限赔规则的启动,单注奖金调整为4475元。有关媒体报道称,由于风险控制导致单注奖金下降至1万元以下,此次领取2.2亿奖金的彩民有可能不必缴纳任何税款。

然而,关于中奖彩民是否需要缴纳税款的问题,目前还存在较大的争议。江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在12月8日回应媒体时表示,根据税法规定,个人购买彩票如一次性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则可免交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中奖金额超过这一标准,按规定就必须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关于‘一次’中奖,是否指的是中奖的(总)收入,还是单注彩票的中奖收入,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该工作人员继续解释道,这位彩民巨额的中奖金额是否应纳税,目前确实引发了诸多争议。在此情况下,江西税务部门尚未给出明确的答复。

这一事件迅速成为热门话题,成千上万的网友们在网络上进行了热烈讨论。部分舆论认为,如果这位彩民最终不用缴税,那他将成为中国彩民历史上首位中得超亿元奖金却无需上缴一分钱税款的人。与此同时,税法的漏洞与不明确,也使得公众对税务政策和规定产生了进一步的关注和讨论。江西税务局的最终处理结果,仍然值得市民关注。